2024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發布公告,繼續組織開展勞動力調查。按照全國統一部署,報經國家統計局批準,我省繼續在全省組織開展勞動力調查,調查范圍包括城鎮和鄉村地域,每月共調查約1.6萬戶。
勞動力調查是國務院決定建立的一項民生統計調查,對于及時摸清人民群眾的就業失業情況,科學制定就業政策,推進落實就業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勞動力調查得出的調查失業率是宏觀經濟四大指標之一,也是高質量發展綜合績效的評價指標之一。
勞動力調查為抽樣調查,以住戶為調查單位,既包括家庭戶,也包括集體戶。由政府統計調查機構委派調查員手持電子移動終端(PAD),到被抽中戶家中進行詢問登記,完成數據采集后,利用PAD通過聯網直報平臺將調查數據直接報送至國家統計局。調查對象的個人信息僅用于匯總分析整體情況等統計目的,不向任何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
勞動力調查每月開展一次,標準時間為每月10日零時,入戶登記時間為每月10—16日。如受法定節假日影響,調查標準時間和入戶登記時間將作適當調整。應登記的人員包括調查時點居住在本戶的人和本戶戶籍人口中已外出但不滿半年的人,登記內容包括出生年月、學歷、工作單位及所從事的具體工作、上周實際工作時間、是否正在尋找工作等信息。
國家統計局河南調查總隊負責全省勞動力調查的組織工作,各市級國家調查隊及縣級統計調查機構具體負責本地區調查任務的組織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規定,公民有義務如實提供國家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各級政府統計調查機構和調查人員,對調查對象的個人信息必須嚴格保密。